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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溪镇中心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规划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展目标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中选取相应内容,内容涵盖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过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环境分析、教师队伍基本情况分析,学校确定以5:4:1的比例对多媒体环境、混合环境、智慧环境进行人员分配。教师要从中选择3项微能力,要涵盖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中的三个方面。指导教师选学和参与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研修。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的常态化和普遍化的校本教研活动。在教研组内开展微能力应用的研究活动,选拔优秀案例在校内开展示范引领活动,开展帮扶结对子、学科练功竞赛等活动,营造基于问题解决的信息技术应用氛围,有序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四)线上学习线下实践立足校本实际需求,借助吉林省教师研修网课程学习平台和校本研修实践,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模式。平台学习(25学时),教师根据选择的内容,通过培训平台完成25学时的线上学习任务;线下实践(25学时)。教师根据微能力要求,进行线下以所学为所用。五、保障措施1.健全机构,夯实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信息化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保障。2.落实经费,加大投入。落实县局经费投入制度,规范管理使用信息技术教育经费。3.加大考核,严格奖惩。学校把信息技术学习、应用与研究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教师的能力考核侧重于评估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信息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等。教师提供的证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要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或不能确定是教师本人制作的,应视为无效证据。在组织能力考核过程中,要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在80——100分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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