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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提供的证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要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或不能确定是教师本人制作的,应视为无效证据。2.在组织能力考核过程中,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评分。本次考核100分,得分在80——100分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等次。具体细则:评价维度评价指标任务考核观看课程25分观看3个能力点对应的网络课程,至少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最高可得25分。校本活动10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线上活动,每个2.5分,满分10分。提交成果15分提交能力对应点的研修成果,每个成果5分,最高可得15分。实践测评互学互评10分对平台推送的相同能力点的其他成果进行互学互评,最低互学互评3个,满分10分成果认证30分研修成果有学校管理员和专家双重审核打分后获得成绩,满分30分。校本实践10分学校管理员结合教师校本研修情况对教师进行打分,满分10分。四、考核管理1.成立考核组织机构,做好参训教师校本应用考核工作。重点做好教师学习记录与评价、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工作;加强教师校本应用考核与所选课程模块的一致性管理,确保有效选学、学以致用。2.考核采取分层、分类原则。通过校本研修活动设计,督促不同年龄、不同水平的教师信息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升,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3.应用考核坚持全员性、激励性原则。将本次研修活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和教师月工作量化考核之中,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的必要条件。4.建立多元评价机制。通过评测中心、监测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常态化监测,构建面向教师和学校发展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监测考核体系。永吉县第十二中学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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