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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管理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使用有章可循。对开发4范围内的市政建设项目统一按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计提项目管理费。三是制定项目管理费支出要素标准。根据收储面积、投资规模等因素,制定项目管理费支出要素标准,具体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编制控制数、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项目管理可配备及借调的车辆数等。(二)对土地招商和推介费实行经费包干。为提高土地招商、推介效果,避免参加竞拍企业少、底价成交问题,可对土地招商、推介会等经费实行总额包干,鼓励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开展招商、推介工作。具体核定可参考两方面因素:一是按出让面积的一定比例确定基本费用,主要用于招商、推介宣传片的制作、宣传品印刷等;二是按出让价格与预计收益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招商、推介业务费用,用于项目单位参加各类土地展销活动和奖励。(三)对项目管理费实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增加、计提管理费的一级开发项目增多的趋势下,应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划分为原土地使用人、委托区政府实施等不同的类型,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技术手段,对项目单位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为项目管理费的核定和使用提供依据。(四)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市场化。比照上海、重庆等地开展土地一级开发的经验,政府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投资完成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定开5发企业后,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和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全过程监管,开发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收储土地,并支付成本和约定的开发企业固定收益(投资额的 6%为投资利息、2%为管理费),从而有效控制一级开发成本,实现政府、企业共赢。课题组成员:李  英  徐金明  邹  军报:本局领导。发:各区、县(市)财政局(网上发),局内各处室。6责任编辑:程冬滨?(共印 50 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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