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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施工班组:                     责任人:序号质量控制点名称检验状态检查人员日期123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石化项目管理文件?施工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柜的标识。6.1 单台电气设备、仪表设备及其附件、调节阀及其他电气、自控设备均应设置显示识别号和用途的铭牌,标识其名称、编号、安装责任人、日期、检查结果、质检员等。6.2 电气、仪表工程的电缆采用挂牌标识:编号、型号、规格、起始点、终止点等。6.3 动力芯线按照A(黄)、B(绿)、C(红)标识,控制芯线按照原理图打号标识;6.4 所有端子、端子排、熔断器、开关自定号标识,也可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标记。7、施工过程标识可参考下表格式建立标识牌,表中“质量控制点”应与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质量控制点一致。六、标识移植1、施工过程中由于防腐(最终防腐除外)、管线及钢板下料等施工工序需要对原材料的标识进行覆盖或消除的,承包商严格按要求进行标识移植。2、对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材料标识移植,承包商应拍照、记录原标识,记录入库编号、炉批号、材质、规格、数量、制造标准等内容,由监理对实物确认并在记录单签字,而后,承包商分区堆放,做好标识。3、受工序影响,无法保留材料原标识的,承包商应在关键工序完工后及时进行标记移植,并由监理确,以在任何时候保持材料的可追溯性。4、由于焊缝热处理造成焊缝标识不清或消失的,经检验合格的,应及时在焊缝周围标注原焊缝标识,并(用“HTF”)注明已热处理;5、所有移植标记必须清晰可辨。八、不合格品标识1、发现设备、材料、构配件或工序有不合格者,应立即标识为“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工序”,做好记录、评价后进行隔离,并采取处置措施。处置措施及结果应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3、承包商不得使用标识为“不合格品”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得将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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