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可根据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的而择一或择多种配合使用。2.6.1 讲授法讲授法就是指讲授者通过语言表达,系统地向受训者传授知识,期望这些受训者能记住其中的重要观念与特定知识。讲授法用于教学时要求:①讲授内容要有科学性,它是保证讲授质量的首要条件;②讲授要有系统性,条理清楚,重点突出;③讲授时语言要原文请找腾讯 3249114 六,维'论'文.网制性,受训者无权自主选择学习内容;②学习效果易受教师讲授的水平影响;③只是教师讲授,没有反馈;④受训者之间不能讨论,不利于促进理解;⑤学过的知识不易被巩固。2.6.2 演示法演示法是运用一定的实物和教具,通过实地示范,使受训者明白某种事务是如何完成的。演示法要求:①示范前准备好所有的用具,搁置整齐;②让每个受训者都能看清示范物;③示范完毕,让每个受中者试一试;④对每个受训者的试做都给予立即的反馈。演示法用于教学同样优点与缺点并存。其优点为:①有助于激发受训者的学习兴趣;②可利用多种感官,做到看、听、想、问相结合;③有利于获得感性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印象。演示法的缺点为:①适用的范围有限,不是所有的内容都能演示;②演示装置移动不方便,不利于教学场所的交更;③演示前需要一定的费用和精力做准备。2.6.3 案例法: 案例是指用一定视听媒介,如文字、录音、录像等,所描述的客观存在的真实情景 。它作为一种研究工具早就广泛用于社会科学的调研工作中,20 年代起,哈佛商学院首先把案例用于管理教学,称为案例教学法。案例用于教学有三个基本要求:①内容应是真实的,不允许虚构。为了保密有关的人名、单位名、地名可以改用假名,称为掩饰,但其基本情节不得虚假,有关数字可以乘以某掩饰系数加以放大或缩小,但相互间比例不能改变;②教学中应包含一定的管理问题,否则便无学习与研究的价值;③教学案例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它的编写与使用都是为某些既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