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3.对验房交接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经商户确认后,填写《租户验收交接表》,并与商户约定时间,及时解决。4.在开始装修以前,商户必须取得营运部的《装修许可证》,并缴付所有有关费用及押金,签署《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并委任装修承造商指定防火责任人。5.装修员工和运送货物材料只能利用物业部门特别指定载货电梯及通道,不得使用客梯或扶手梯,并不得损毁广场的装饰设备。如发现有此情况,物业部门将根据相关固定向有关商户追讨赔偿。6.未得到物业工程部同意,各商户不得对隔墙、隔断、消防设备、空调系统、进行任何改动工程。各店铺亦须保持商场外貌统一美观。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出店铺外的广告及标志等。7.店铺内喷淋头、烟感、温感的更改都需于事前得到物业工程部批准。由指定承造商执行更改,租户负责支付有关费用。8.各租户或装修公司需将《装修许可证》张贴于店铺大门上,并且负责管束在广场内的施工人员。装修工人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公众地方赤身,在非工作区逗留、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更要特别留意洗手间的适当使用,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9.装修工人禁止在广场内留宿或生火,工人在进入广场范围时必须佩带《施工许可证》,物业管理部有最终权决定是否批准进入。10.商户要特别注意装修期间的防火安全,消防通道、消防栓及走廊通道不得堆放垃圾、材料或杂物。装修单位须负责通道、电梯、楼梯等区域的清洁,包括清理搬运时所留下的大纸板箱或废料。一切废料必须用胶袋盛装,每天装修工程完毕后由各租户或其装修公司搬离至广场指定收集站。若有大量建筑垃圾运出,须于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备获得安排确认之后方可堆放于广场指定建筑垃圾收集站。如经通告后有关单位商户及装修承包商未能做出适当的清洁安排,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则从有关店铺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