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管控,促使集团、区域、项目、职能、子公司做好协同,真正做好前置工作。三、定案版主项计划编制(一)定案版主项计划的审批、监控由区域运营管理部统筹实施、区域总裁终审,集团不定期对定案版主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二)要求所有定案项目或获取可能性极大的未定案项目,在项目定案通过后5天内或摘牌前2个月(未定案),由区域运营管理部牵头组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前期跟进人)主导,根据“第六章第9/24八条新项目开放/开盘工期的确定”中的原则确定好计划开放?/开盘工期后,选择相应的模板编制“定案版主项计划”?,并提交区域总裁审批。各职能中心/部门、子公司须基于定案版主项计划协同工作。(三)区域运营管理部必须在定案版主项计划编制工作中承担牵头职责,确保定案版主项计划按时保质编制完成并上线执行。(四)对于未及时编制定案版主项计划,?导致各职能中心/部门、子公司无法及时协同的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由区域项目自行承责。(五)定案版主项计划审批流程:①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前期跟进人);②区域运营负责人;③区域总裁。四、审定版主项计划编制(一)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摘牌前?15天)组织各部门启动审定版主项计划的编制(可与里程碑计划编制的时间并行)?,并(摘牌前10天)报区域运营管理部审核。(二)区域运营管理部在项目上报审定版主项计划后,?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会,呈区域总裁审批(摘牌前?5天)。(三)区域审定版主项计划中涉及的里程碑节点时间必须与集团签批的里程碑计划匹配。第十三条?项目专项计划编制一、专项计划是主项计划得以充分执行的重要补充,?专项计划的审批权、监控权、考核权由区域?/项目(或职能中心/部门)主导。二、项目第一负责人可组织相关部门以项目主项计划要求为依据编制各专项计划,如设计专项计划、工程招标专项计划、采购专项计划、市政配套专项计划、报批报建专项计划、营销专项计划等。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