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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觉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2.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忠于职守,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3.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防范评估风险;4.团结协作,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5.努力维护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6.为事务所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五章员工培训第十九条员工培训是人事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所将对员工提供各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机会。(一)新员工入所须进行上岗培训;(二)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讲座和专业研讨会;(三)委派骨干人员参加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四)根据情况委派员工外出考察、参观、进修。第二十条凡经本所同意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培训、学习,凭结业证经部门审核报销有关费用。第六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本所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一)考核标准1、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思想、敬业精神、工作作风、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仪表仪态等。2、工作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学习进取精神、工作创新精神等。3、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与客户的关系处理等。(二)考核办法本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逐级考核,每年年底考核一次。(三)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职务聘用及各类奖惩。第二十二条员工奖惩(一)本所员工表现突出、工作优秀、业绩良好的,由本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员工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七章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第二十三条本所的人事档案按属地原则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第二十四条本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第二十五条分所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等事宜由分所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第二十六条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人员进行调动,按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分所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总所备案。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本所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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