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论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完善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38 |  大小:82KB

文档介绍
发展工程建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招标的运作制度。二)邀请招标(1)?邀请招标的特点邀请招标方式的优点是: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数目可由招标单位控制,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比较小。其缺点是:由于参加的投标单位相对较少,竞争性范围较小,使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选择余地较少,如果招标单位在选择被邀请的承包商前所掌握信息资料不足,则会失去发现最适合承担该项目的承包商的机会。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是有区别的。主要是:邀请招标的程序上比公开招标简化,如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环节。邀请招标在竞争程度上不如公开招标强。邀请招标参加人数是经过选择限定的,被邀请的承包商数目在3-10个,不能少于3个,也不宜多于10个。由于参加人数相对较少,易于控制,因此其竞争范围没有公开招标大,竞争程度也明显不如公开招标强。邀请招标在时间和费用上都比公开招标节省。邀请招标不可以省去发布招标公告费用、资格审查费用和可能发牛的更多的评标费用。(2)?邀请招标存在的问题。它限制了竞争范围,由于经验和信息资料的局限性,会把许多可能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不能充分展示自由竞争、机会均等的原则•鉴于此,国际上和我国都对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作出有别于公开招标的指导性规定。三)议标议标是一种特殊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例外情况。议标通常实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工程或军事保密的工程,或紧急抢险救灾工程及小型工程。(1)议标的特点议标方式适用面较窄议标只适用于保密性要求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等特殊工程。没有保密性或者专业性、技术性不高,不存在什么特殊情况的项目,不能进行议标。这里所谓“不适宜”,一是指客观条件不具备,如同类有资格的投标人太少:无法形成竞争态势等;二是指有保密性要求,不能在众多有资格的投标少中问扩散。如果适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就不能采用议标方式。议标必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