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物业服务费收缴考核管理规定2016试行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史欠费实际完成金额历史欠费目标完成额×100%6.2.3月度实收历史欠费以物业集团财务及采购部复核的思源系统报表数据为准。历史欠费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业主欠缴的物业服务费,不含地产空置房物业服务费。6.2.4奖励历史收缴专项奖金=实际完成的历史欠费金额×奖励比例奖励比例:依据实际完成率按区间实行固定比例奖励。实际完成率(R)奖励总金额备注60%≤R<80%实际完成历史欠费金额×5%80%≤R<100%实际完成历史欠费金额×10%R≥100%实际完成历史欠费金额×13%6.2.5扣罚每月对历史欠费收缴目标完成率排名倒数后六名,且目标任务完成率<60%的项目予以扣罚,依次扣罚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6名服务中心负责人当月岗位工资的10%、9%、8%、7%、6%、5%,其他责任人员由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是否扣罚和扣罚比例,扣罚比例最少为0、最高为服务中心负责人被物业集团扣罚的比例。6.2.6对于欠费户数≤5户或欠费金额≤10万元的项目,只奖不罚。7.考核审批流程7.1物业集团流程审批物业集团总裁会签物业集团财务及采购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核物业集团分管发起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7.2分公司流程会签分公司财务及采购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分公司负责人发起分公司品质及工程管理部8.其它规定8.1本操作规定的奖惩与《佳兆业物业集团月度考核管理办法》、控股集团相关考核出现奖惩重复时,奖惩金额以最高金额为准,不重复奖惩。8.2本规定由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5月1日之日起试行,运行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如其他办法与本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分公司项目收费规模系数参照表项目月度物业服务费月度应收费金额(单位:万元)收费规模系数19.99以下0.420~39.990.640~59.991.060~79.991.380~99.991.6100以上2.0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