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后,在“市民社会”理念的影响下,研究开始转向了自下而上地审视城市流动摊贩的权益及空间诉求:卡姆尤里讨论了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成立的摊贩联合会,通过街道、城市和国家逐级向上发展,最终取得与政府正常交流对话的空间;林德尔和阿普布拉德建议乌干达首都坎帕拉的摊贩联合会在政府管制的权力转移过程中应防范谈判空间被削弱。(2)国外城市流动摊贩管理办法美国对于流动摊贩的治理起伏跌宕,起初政府与黑人摊贩进行博弈,但是并未取得理想效果,之后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规范摊贩的经营,随后采取现限制地域、提高许可证违约金、保持摊贩区整洁等相互磨合的措施,使得情况得以改善。英国、法国和德国政府在治理流动摊贩过程中也有相似的情况,都是逐步探索的过程。然而,各国又各有其治理特色[13]。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美国依据法律使摊贩走向规划化和程序化的道路、韩国通过市区规划进行管理、新加坡通过政府支持使摊贩正规化。发达国家因各自国情具体措施上有所不同,但是其值得国内借鉴的地方在于:以服务理念为指导,遵循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方式;有系统化、规范化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各部门责权明确,执法效力和执法的权威性较强[2]。从国外的治理经验得出,全面禁止流动摊贩经营这一措施不可取,会引发诸如:就业率降低、扩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等更为激烈的社会问题。想有效解决,需要疏导和围堵相结合,其中以疏导为主。国内对于流动摊贩的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国内已经关注流动摊贩的问题,而且提出多方面的治理意见。但是,研究对象单一、研究结论集中在流动摊贩存在的负面影响、治理方法大多借鉴国外治理方式未本土化和系统化。国外对于摊贩的治理已形成健全的体系,但也经历了国家对摊贩从抵触、互相排斥,到接纳、互相融合这一不断融合的过程。以上关于流动摊贩治理的文献资料,对于论文的写作有不同程度的借鉴意义,对于研究对象的多样性及探索流动摊贩自下而上的治理方式有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