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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实施主体、资金用途、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实施计划以及绩效目标、工作要求等;二是指导县市农牧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县市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三是对实施方案的执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绩效考核评价并进行验收。五、监管方式实行“行业监管、以县为主”的监管方式,确定州、县、乡各级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职责,建立项目资金法人责任终身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项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到户类强农惠农直补专项资金,按照阳光操作、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补贴到户到人的要求,由各级财政专户专账管理,依照批复的各类项目《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经财政审核后,层层下拨,封闭运行。财政、业务部门和农民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补贴资金直接由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规定分解落实到农户存折账户,农民持统一发放的直补存折“一卡通”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款,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补贴资金到户以后,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补助项目类别、补贴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到户时间、资金用途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申报类项目,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重点监督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制度建设、采取的管理措施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等)、任务完成及效益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数量情况、项目质量情况等)、产出效益及可持续发展情况(包括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情况等)。进行中期绩效考核,项目总结验收等。每年对全州涉农项目资金检查不少于2次,每年对所辖县市区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篇二:浅谈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问题与对策浅谈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县财政局时间:20XX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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