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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Р(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Р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镇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Р“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Р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Р(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Р(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Р(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Р(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Р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Р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镇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项目必须符合镇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镇扶贫办备案。Р第六条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Р第四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Р第七条扶贫资金经镇扶贫办、财政所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同意拨付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Р第五章监督检查Р第八条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用于经审批确定的项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扶贫办和财政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Р第九条扶持项目要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Р第十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镇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组、镇纪委、财政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Р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Р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Р某某镇人民政府Р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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