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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38KB

文档介绍
雅灰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乡政府安排匹配资金及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Р二、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乡同意集中管理,即“县拨、县用、县监管”的办法,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Р三、乡级财政根据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帮扶计划和危房改造工作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分次预拨、任务终了总结算的办法,将各级补助资金通过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拨至各户。Р四、乡财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危改办做好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Р五、危房改造帮扶资金发放程序:财政所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持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通知发放。同时执行三次发放。第一次在危房改造动工前,凭乡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出具的通知,预发补助标准的30%;第二次凭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督危房改造进度,发放的验收合格证明,发放补助标准30%;第三次凭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标准40%。Рxx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违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Р一、对违规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村和个人,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乡级财政将暂停拨付帮扶资金。Р二、对侵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归还,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三、财政部门经办人员因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不按规定及时拨付、兑现补助资金或造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流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询私舞弊、优亲厚友,在群众造成不良影响,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Р【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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