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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报告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是源头治理工作的一项复杂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统一格局。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Р(二)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构筑思想防线Р扶贫部门要将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主题活动,经常组织学习职业道德、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他们打牢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防线。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掌握思想动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Р(三)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Р为了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把扶贫项目做成“优质、高效、廉洁”工程,对重点领域和环节要强化监督预防,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项目管资金。针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物质采购、资金使用等四个方面,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法制宣传、实地检查、同步跟踪等制度,形成有效的防范措施。推行扶贫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Р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防范体系,把县、乡、镇、村纳入防范体系中,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制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线索要快查、快办、快结,并将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同时,上级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对下级部门进行抽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操作。Р(四)保障工作经费,正本清源Р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大扶贫工作财政资金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增加对扶贫领域的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认真落实扶贫干部的政治待遇和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减少因“找米下锅”而引发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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