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病案回收率达到≥95%,在7个工作日内归档率100%。杜绝丙级病历和病历丢失。五、奖惩办法优秀病历奖励办法:1、根据医院管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优秀病历评比或病历书写竞赛活动,病历质量评选第一名的科室奖励科主任500元,病历质量前3位的医师分别奖励300、200、100元。2、设置年终优秀病历单项奖,奖励500元。3、参加省市住院病历展评,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缺陷病历处罚标准:(一)丙级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1.丙级病历扣主管医师500元/份,反复出现者加倍处罚,并再培训考试。同时扣除科主任300元。2.丙级病历因非主管医师书写病历存在缺陷而造成的(如:因麻醉记录或缺输血记录单等其他科室的病历文书造成),则处罚相应的责任人(如麻醉科、输血科等)500元/份,责任科主任300元。3.同一医师在一个晋升周期内出现三份丙级病历则延缓晋升一年。4.在科室及个人的年终评优中,出现两份丙级病历者取消科室及个人的评优资格。(二)单项否决病历每份处罚主管医师200-500元,责任科主任100-300元。(三)乙级病历每份处罚主管医师100元,责任科主任50元。(四)丢失病历每份罚责任人2000元。(五)在出院后7个工作日后未按时归档病历,处罚主管医师每天每份病历10元,直至归档。(六)借出病历未按时归还者,处罚借阅者每天每份病历10元,直至归还。(七)在院期间住院病历交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者,扣责任科室每次每份病历50元。(八)丢失病历、丙级病历等原因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如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等)和法律纠纷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后果。(九)处罚金额从责任科室绩效中扣除,由责任科室负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18年4月16日起开始实施。既往与此规定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各科室及时收集报医务科。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