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分。(12)不能及时耐心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沟通病情治疗方案,引起医患纠纷或患者投诉的,发现1例扣50-100分。(13)抢救记录、手术记录和知情同意书不按时完成的,发现1次,扣50-100分。(14)无正当理由,拒收病人的,发现1次扣100分。(15)不经病人同意,滥开大处方、滥检查的,发现1例扣30-60分。(16)用药不合理,滥用抗生素的,发现1例扣30分。(17)因诊疗失误和违反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引起医患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的,发现1例扣200-50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18)发现向患者开具院外药品的,发现1例扣100分。(19)冒名顶替或搭车开药,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药品、药材或其他材料者,发现1次扣100分。(20)科室或个人不开票据收取医疗费用和各种检查费,或不经收费,擅自给病人或本院职工做检查、治疗扣200-500分。(21)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发现1次扣100分,并做相应的其它惩罚。(22)不按规定履行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报告职责的,发现1次扣200-500分。3.护理工作人员考核内容(17项)(1)在护理工作中,不按护理规范开展护理治疗工作的每次扣50-200分,三查七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20-100分。(2)在医患沟通方面,不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微笑服务的每次扣20-100分。(3)不及时告知患者用药方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的,每次扣20-100分。(4)不能全面履行护理职责的,发现1例扣30-60分。(5)不能正确执行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的,发现1例扣50-100分。(6)不能严格落实护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发现1例扣40-80分。(7)不能按照医院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发现1例扣20-100分。(8)在护理工作中,不能做到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对患者病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的,扣20-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