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苏州市高中生社团联盟章程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范围及经费预算等。Р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学生会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社团部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Р第三十一条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学生会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Р第三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校学生会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Р Р第六章奖惩Р第三十三条社团联盟每学年将组织各个成员学校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Р1、负责人品行优良,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Р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Р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Р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Р5、严格遵守本条例。Р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校学生会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以重点指导和支持。Р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不合格社团,校学生会有权责令其活动停止,进行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Р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性质、章程不符;Р2、财务管理混乱;Р3、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Р4、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况。Р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取缔处理:Р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的;Р2、背弃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Р3、进行整顿后,仍不合乎要求的;Р4、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未开展活动的。Р5.出版非法刊物的。Р Р第七章附则Р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归社团联盟主席单位,由苏州中学草拟。Р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