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领导和干部不仅未能树立起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反而在各项经济工作中进行各种违法交易,从中获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公务人员的形象。(三)?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虽然国家三令五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但在实际的监督检查工作屮,对单位的处理明显多于对个人的处理,使得监督检查制度未能形成对个人的有效威慑。有些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缺乏相关经验,无法发现隐蔽性较强的违纪行为。有的领导对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不够重视,态度上摇摆不定,使得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各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的联系较少,在监督检查工作屮缺乏必要的配合,因而无法形成强大的监督检查力量。另外,检查监督存在“一阵风”的现象,缺乏连续性,使得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三、加强县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倡议(―)提高县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有些县级财政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充分认识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O财政监督检查T作与财政改革相辅相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行,财政改革需要财政监督检查的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3下一页济越成熟,越需要健全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二)转变财政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市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提前预防理由,发现理由,事中监督是及时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理由,事后监督是针对违纪行为进行坚决地处理。二是由运动式监督或突击性监督转变为常态化监督。坚决贯彻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提高监督检查力度。三是由单纯的外部监督转变为内外部的同时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强度,规范财政管理。四是由监督检查转变为监督服务。服务意在强调监督的服务性质,是指监督并非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财政管理工作而监督。(三)加强财政内部管理的监督力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