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担保机构也要注意自身自身风险的控制。一方面,通过综合考察评估,根据风险大小划分来制定保费金额。另一方面,通过拓宽渠道来分散风险。此外,可以通过建立再担保配置制度来完善风险分散机制。最后,适当开展业务经营的多元化也可以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三)?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信用补偿机制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扩大担保机构的规模优势,从而增强担保机构业务开展能力以及抗御风险的能力。另外,可以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每年政府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偿政策性担保机构因担保资金造成的损失,设立“中小企业担保代偿损失专项资金”。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应该注意自己的内部补偿机制,可以通过提取风险担保准备金、担保呆账准备金来未雨绸缪。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各种准备金的标准,从而规范担保业的发展。(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制环境一方面,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明确规范和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另一方面,完善监管制度。再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落实执行,也就完全没有效用。我国目前担保业的混乱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监管的不完善。因此,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确保信用担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另外,在法律法规中应当对各主体在信用担保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分别做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参考文献周军霞,罗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性缺陷与发展对策[J],《企业战略》,2011(1).张翔•从国际经验比较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9).王丽珠,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借鉴一一以日本为例[J],《国际金融研究》,2009(7).马国建,张冬华•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经济效益研究[J],《软科学》,2010(7).作者简介:钱黎娇(1988-),女,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会计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