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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上的难民问题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个国家相互协商的一个机制和平台,帮助各个国家明确他们之间的这种角色以及作用,建立一个长效的谈判机构以及协调机构。其次,我们要强调国家对于对于条约义务的遵守,仅仅依靠一个协调机构很难去解决一系列的执行问题。我们可以效仿WTO的一揽子协议,决定要加入到相关的条约或者是区域性协定的国家,必须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同时对于漠视规定的国家给予一些惩罚。这样的举措可以相应的提升执行效率。最后,我们必须要提升相关国家的国际义务意识,不管怎么样,对于来到本国避难的难民,我们还是要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上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这本身就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不存在独善其身的道理。相反,他们更应该报以积极的态度去制定与国际法行配套的国内法去管理来到境内的难民,以减少难民对本国造成的不利影响。归根结底,无论我们的公约再怎么的完善,我们的协调工作再怎么做的出色,这些都是一些事后措施。我们要想更好的应对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减少难民的形成,难民少了,我们就不需要花费这么对精力去讨论解决问题。只有我们的国际社会变得和谐,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好。我们应该增加全球各国的相互合作与帮助,减少贫富上的两极分化,使得区域的冲突减少,这样才能使得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参考文献】[1]甘开鹏.我国难民保护法律制度的缺失及构建.[J]《科学.经济.社会》2019年01期[2]钟俊辉.难民权利保护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3]李析然.际法视角下的难民问题.[D].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4]金哲.法律里的难民庇护.[J].《方圆》2019年28期[5]吴敏贞.论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的保护.[D].复旦大学.2008年作者简介:廖慧(1993―),女,汉族,江西吉安人,法学硕士,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国际法学。王果(1993―),男,汉族,江西吉安人,法律硕士,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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