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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民事案件的国际司法协助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2KB

文档介绍
成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Р  (3)司法帮助的依据Р  第一,多边国际条约Р  其次,双边条约或协定Р  第三,互惠关系Р  2、一般司法帮助Р  (1)一般司法帮助的概念与内容Р  一国法院与外国法院之间依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关系,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以及代为调查取证的通常称为一般司法帮助。РР Р РР  其内容为:Р  第一,相互托付代为送达诉讼文书Р  其次,代为询问当事人和证人Р  第三,托付完成其他诉讼行为Р  (2)一般司法帮助的程序Р  第一,提出恳求书Р  其次,将恳求书及其所附文件通过条约规定的途径转到规定的有关中心机关,或者根据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部递交Р  第三,受托法院适用本国法律予以帮助Р  3、特别司法帮助Р  (1)特别司法帮助概念Р  特别司法帮助,是指一国法院在肯定前提下相互成认并执行对方国家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或者相互成认并执行对方国家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裁决行为。Р  (2)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仲裁机构的裁决在我国的成认和执行Р  (3)我国的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外国的成认和执行Р  例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诉讼中只能由中国法院管辖的是( )。Р  A.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РРР Р Р  B.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Р  C.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Р  D.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Р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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