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支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改启动实施以来,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安排。?2009 年人均经费标准?15 元, 2015 年提高到 40 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 ,中部地区补助?60% ,东部地区按?10%-50% 的不同比例补助,2009-2015 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362 亿元。 2016 年人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到?45 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三是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09-2011 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20 亿元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进展快且效果好的地区给予奖补。从?2012 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了对地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切实支持各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补助资金规模为每年?91 亿元(含对村卫生室的补助?21 亿元)。四是支持实施绩效工资。为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于其他事业单位,从?2009 年 10 月 1 日起启动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保障其合理待遇水平不降低。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6 亿元支持地方实施绩效工资。五是支持债务化解工作。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2011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 〕32 号),要求在 2 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部完成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25 亿元予以支持。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