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实现解困。第十一条 档案按保管期限和要求分类管理。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档案,应根据会计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其他档案均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独立设置类别归档整理。困难职工原始档案自撤档之日起保管10年。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类档案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相同。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形、数据表格归档时,应同时生成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第十二条 安排专人负责整理、保管、提交已建档案资料,并负责档案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办妥档案交接手续。对擅自损毁、涂改、伪造档案和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查处。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档案借阅、查询、使用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档案一般用于工会系统工作查询,不予外借。建档职工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询本人档案信息。外单位查询档案需经档案保管单位批准,并办理有关查阅手续。查询者应严格遵守查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长丰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解释。附件1:困难职工建档流程图附件2:长丰县工会困难职工救助(建档)申请表附件3: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4: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附件1困难职工建档流程图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公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产业工会复审县总工会终审信息比对建立困难职工档案附件2长丰县工会困难职工救助(建档)申请表基层工会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职工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建档级别□全国级□省级□市级口县级申请类别□日常性生活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助学救助□特殊救助家庭困难状况审核意见基层工会意见年月日上级工会或产业、直属工会意见年月日县工会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