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主观评价方法受被试者自身因素影响较大,评价结果难以客观定量的描述。振动对人体的直接影响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振动作用下人体躯干或身体个别部位的生理反应、生物动态反应行为以及敏感度降低、性能减退。已有研究证实人体各个部分的共振频率如表1-1[3]。如果人体某区域或器官出现共振现象,将会引起相应的生理变化,这种变化涉及神经系统、心脏、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以及听觉、视觉、人体平衡许多方面。另外乘客自身的主观因素也会影响到其乘坐振动舒适性的评价不同,如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况等。本研究通过对振动信号和乘客心电、眼电和肌电信号的同步采集,在大量数据中整理分析得出振动数据与乘客心电、眼电和肌电数据的数理统计关系,直观反映乘客对于交通工具内振动的生理反应变化。同时,本研究通过建立一个基于心电、眼电和肌电反应数据的乘坐振动舒适性评价指标,由此对北京市公共交通乘坐振动舒适性进行评价,此评价方法将有助于提高北京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对于不同交通工具测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之后,得出不同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下车辆振动对人体产生影响的特征。表1-1人体器官的固有频率人体器官或部位?轴向?固有频率(Hz)平衡器官?x,y,z?0.5-1.3眼球?/?40-100头部和颈部?z?20-30x,y?1.5-2脊柱?z?4-6人体躯干(平均)?z?4-5x,y?1.5-2心?/?4-6胃?/?2-3手、臂?/?2-5腰?/?2-3肾?/?2-3腹部?/?2-3z?2-3骨盆x,y?1.5-2本研究分析了由于交通工具内座椅振动对乘客造成的不舒适,这种不舒适体现在乘客的心生理指标上。如果这种交通振动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长期累积,则容易在每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的人群中诱发各种生理或心理方面的疾病。通过研究公共交通乘坐振动加速度与心生理指标的关系,得出评价指标,对于提高北京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