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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突发林业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突发林业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重点单位、重点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制定监测计划,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突发林业事件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二)预警信息报送1、预警信息报送办法:突发林业事件预警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相关科室认为发生突发林业事件可能性很大的,必须在2小时内向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办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委员会报告。对于重大、特别重大情况可以同时向都江堰市应急办报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报送。2、接警机构:局突发林业事件应急工作接警处警中心设在局防火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三)预警1、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相关科室确定,并报告局应急委员会;较重预警由局应急办公室确定,并报局应急委员会;严重预警和特别严重预警由局应急委员会报告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跟踪监测:预警级别信息发布后,局应急委员会和相关科室应当对预警事件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1)及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林业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林业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要求处置突发林业事件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招募后备人员;(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5)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3、预警的解除:预警险情完全解除后,由局应急办公室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发布解除信息。本总体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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