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抢救制度,对有急性职业中毒症状的病人及时引导,由职业中毒诊断经验丰富的医生接诊,并实行会诊制度和定时随访制度,提高对职业中毒病人的诊断治疗水平。严格执行职业中毒诊断标准和有关制度,结合职业史、现场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资料进行集体诊断。Р (5)宣传教育Р 县安监、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预防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宣传培训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督促劳动者做好预防工作。安监部门与宣传文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有关宣传教育活动。Р 3.2 事件检测与报告时限Р 发生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用人单位和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人。发生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县安监局、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上报《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县安监局及职业病诊断机构接到急性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做好报告记录,并立即按时限实施紧急报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生趋势等。特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一般事件在6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报告。Р 3.3 事件监测网络及监测点Р 建立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监测网络,由县安监局、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它相关部门、用人单位构成。全县所有的医疗机构和镇卫生院为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监测点,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件及可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县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