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Р 5、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第十九条: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Р 1、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Р 2、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Р 3、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Р 4、酒店的财务审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Р 5、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第二十条: 保险Р 1、双方同意酒店向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培偿。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Р 2、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Р 3、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Р 第二十一条:监管、奖罚机制Р 1、总经理有权力制定管理制度、和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Р 2、总经理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Р 3、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Р 4、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