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主审人员负责制定审计方案。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Р3、通知被审计对象Р通知被审计对象,要求被审计对象提前准备好关生产、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相关的单据、凭证、帐表、文件等资料。Р第十六条实施阶段。审计小组依据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提出管理建议及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Р第十七条报告阶段Р1、征求意见。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3日内,将其书面意见反馈给审计小组;超过规定时间视同无异议。Р2、报告审定。审计小组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后完成审计报告,报公司董事长签批。Р 3、报告送达。审定的审计报告经董事长审批后送达被审计对象。被审计对象就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审计人员有权就整改情况进行检查。Р 4、档案管理。审计小组应在审计工作结束后7日内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记录、审计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Р5、后续审计。对主要项目应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采纳及执行情况和效果。Р第六章附则Р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Р第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长审批之日起实行,并抄送各相关部门。Р Р附:内部审计流程图Р内部审计流程Р董事长/公司决策层Р审计部Р被审计对象Р需要Р批准Р批准Р董事长审批Р董事长审批Р董事长命令或公司决策Р董事长审批Р修改Р反馈Р监督Р制订项目审计计划Р审计通知Р实施审计Р拟写审计报告Р审计报告Р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后续审计Р审计归档Р进行后续审计Р确定临时审计计划Р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Р反馈意见Р配合审计Р按要求做好准备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