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项目中主审、一般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的职责。Р签发人Р责任人签名Р制度名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Р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制定审计准则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包括对上岗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考核,安排周密的审计程序,实行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制度,特别是主审对助理审计人员工作底稿的审核,建立内部审计的各种工作规范。Р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新进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训练和在职内部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同时,在完成一定时期审计任务后,要进行工作考评与总结。Р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大量资料进行科学的分类编号、立卷和归档,并注意有效地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Р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实行系统的报告制度,包括每个项目审计结束后的报告和一段时期的工作报告,及时将一段时期工作的成果,所发现公司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向公司总裁报告,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Р七、奖励和处罚Р第三十七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Р第三十八条审计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审计部门。Р1.泄露有关审计工作机密的;Р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Р3.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Р4.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Р签发人Р责任人签名Р制度名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Р第三十九条对被审计部门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及有关领导给予纪律处分。Р1.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文件、账单、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的;Р2.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审计职权的;Р3.打击、报复揭发检举人和审计人员的;Р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Р5.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Р八、附则Р第四十条审计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Р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Р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Р签发人Р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