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程项目,一般由承包方与发包方自行约定,一般在3%以上)。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是私人承发包方,那么预留保证金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保修金,也不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没有签订保修金,发包方则无权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对承包方进行扣留工程款,承包人只需要给承包人一定的准备时间就可以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全部的工程款。Р2.5 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保修程序Р当建筑产品出现质量缺陷后,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依法对工程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处理,其规则如下:Р保修通知:首先是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后,工程产品的所有人应依法先对建设单位下发保修通知。Р情况核实:建设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后,组织人员对产生的质量缺陷问题进行勘察,确认工程缺陷的确实存在。Р原因查明:建设单位确认缺陷存在后,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缺陷进行详细的勘察研究,明确缺陷出现的原因,并确定出相应的责任方。并由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通知,根据情况下达维修通知书。如果涉及的缺陷问题时需紧急维修的,如涉及结构安全或者是对使用功能影响严重的,施工责任单位应该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如果不是涉及紧急维修的缺陷问题,施工责任方应该酌情在规定时日内,即接到通知算起七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情况检查核实,并且在保修书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对质量缺陷问题进行维修解决。如果在建设单位和工程产品所有人向施工单位下达保修通知书后,施工单位不履行或无法履行相应责任的,建设单位可另请施工单位对缺陷进行维修,但设计的所有责任由原施工单位全权承担[5]。Р出具方案:当质量缺陷是关于结构安全的,建设单位首先应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立即对缺陷部位进行专业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全面的防范措施。然后等本工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与原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缺陷部位进行研究,得出结果后,对缺陷的解决设计出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