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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试题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复Р议; 而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Р上诉。 而且行政诉讼是行使司法权来审查行政行为,?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Р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则不属于审查范围。Р6、处理权限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中解决纠纷的权限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解Р决纠纷的权限大有区别。 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Р查,依法可作出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赔偿损失等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Р以变更原处理决定为常见,而行政诉讼则只能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这是因为,Р第 6 页 共 7 页Р在行政复议中, 审查机关与被审查机关属于同一系统主体,?而在行政诉讼中, 审查机关是司Р法机关, 被审查机关则是行政机关,?是两个不同系统的主体,?它们受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Р分工的约束。Р7、处理依据不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Р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则只Р能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行政规章为参照。Р8、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Р起行政诉讼 ;只有在法律规定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下,复议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Р相对人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制度的法律才有权规定哪些案件的行Р政复议能够有终局裁决权。?行政机关自己制度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不能为自己设定终局Р裁决权。 地方法规也无权规定行政复议的终局裁决权。?行政诉讼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无Р论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一经行政诉讼, 诉讼的裁判结果就是有最终效力的结果,?不Р能再由行政机关复议。而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则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行。Р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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