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国际刑法学协会在埃及召开有组织犯罪分题预备会议时,中国分会向会议提交了国家报告,该报告提出了有组织犯罪的国家观点,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借鉴外国的立法实例与理论主张,我国的有组织犯罪可以概括为:3人或3人以上,以非法牟利为主要目的,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结成犯罪组织的,或虽然未明确成立犯罪组织,但经常共同Р实施犯罪的,是有组织犯罪。。(9)二元论说。该说认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可以作出二元划分,即划分犯罪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和刑法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概念。从犯罪学的角度,有组织犯罪应界定为3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形式的犯罪活动。在外延上它包含一般性犯罪集团、带黑社会性质组纵犯罪和典型黑社会犯罪。但不包含没有组织形式,而是i临时纠集起来存在简单分工的一般结伙犯jE。这一概念揭示的含义有:作为有组织犯罪,其主观罪过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有组织犯罪,因为有组Р织形式就意味着在犯罪中不可能持过失心态;作为有组织犯罪,主体数量必须在3人以上,因为从群体Р趔秉志、赫兴旺:《跨国跨地区有组织犯罪及其惩治与舫范》.载《政治论坛》I 997年第4期。Р。陈显容等:《jU罪与社会对策——当代犯罪社会学》,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190页。Р㈣转引自康树华主编:《犯罐学大辞书》,目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4页。Р”参见康树华主编:《比较犯罪学》,北京大学II{版社1994年版,第269页。Р掣参见赵秉志、赫兴旺:《跨国跨地区有组织犯罪及其惩治与防范》,载《政法论坛》1997年第4期。 o参见郭自力:《论有组织j也罪的概念和特征》,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2期。“参见邓又天、李永开:《试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类型》,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6期。吁参见丁慕英、单K宗:《中国对有组织犯罪——走私罪和洗钱罪的惩治与防范》,载《法学家》,1998年第2期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