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管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各项罚Р款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Р4、甲方指定其妻子?或其子?、?,Р在甲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本宗土地的有关手续时,?无偿提供相Р关证件和申请材料,无偿到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所述的各项手Р续。Р5、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本宗房地产的各项审批手续、证件、Р发票等的原件,甲方均应及时交付给乙方,由乙方保管。在未办Р理过户登记之前, 甲方不得以其名义登记的产权而将本房地产权Р出卖,或者用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否则,乙方有权主张房地产Р权,或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要求赔偿。Р6、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相关人员不履行本协议,导致在Р政策规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半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Р3Р或者甲方及其家庭成员、 相关人员主张撤销本协议的,?甲方或主Р张撤销本协议的人应按发生争议时的本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Р筑物的市场价总价款?( 应包含装修价值,以有权机构评估的价款Р为准 ) 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并由本合同的该地块的土地担保人及Р证明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Р7、甲、乙双方均不得恶意因为本宗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却Р不履行国有划拔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的审批手续?( 即:当政策Р规定可以办理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时,?甲方拒绝向有Р关部门签字提出申请,乙方拒绝负担出让金?) ,以此来主张本转Р让合同无效。 如出现这种情况, 则不履行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Р出让土地的申请审批手续的一方为过错方,?有过错方赔偿另一方Р的损失,损失按发生争议时的本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市Р场价总价款 ( 应包含装修价值, 以有权机构评估的价款为准?) 的两Р倍计算。Р五、附则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Р签字后生效。Р甲方(签字):?乙方(签字):Р甲方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签字同意本合同各项条款)?:Р土地担保人及证明人(签字) :Р订立日期:?年?月?日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