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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转让合同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时改变土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涉。五、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2、义务保证乙方对本合同受让的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证本合同土地没有权属纠纷,保证乙方顺利正常使用、经营该宗土地,如出现权属纠纷或第三人干扰、阻扰情形时,由甲方无条件、无偿予以排除干扰(本文来自:博旭范文网:草原转让合同)、解决纠纷,以确保乙方不因上述原因而受到任何损失,如出现纠纷后三十日内不能解决,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转让费,同时无条件赔偿支付乙方造成的损失。(二)乙方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有权采取转包、租赁、联营、出资入股、抵押等方式使用合同所列的土地。 2、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经营该土地。六、其它约定事项(一)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该草场支付与本嘎查牧民相同的政策补贴及一卡通补贴归于乙方所有。(二)如遇国家或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征用时效在土地承包期内,土地的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因土地权属出现纠纷导致乙方或乙方认可的使用人不能正常使用、经营本合同所列的土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全额返还交付的款项并赔偿乙方的在该土地上全部投资及损失,及于此给乙方造成的潜在利益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撕毁合同(根本违约),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交付的款项。八、该宗土地的水、电、路由村嘎查协调解决。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如果不能协调或协调未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案件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原王永兵与宝音德力格尔签订的草场承包经营权合同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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