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的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当日,该安置地甲方不得再向第三人对外出卖,否则以违约论。四、本协议生效时,甲方应确保转让给乙方的安置地权属清晰,若发生争议,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五、甲方应于年月及时向乙方交付上述安置地(具体交地时间)可以甲方接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地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安置地应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至基地基础梁顶面为标准。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若日后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安置地能够到土地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在十日内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安置地的土地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且乙方同意有关涉及上述安置地的相关过户变更登记过程的全部税、过户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含甲方需支付的转让土地契税)均由乙方承担。七、日后因市场变化,甲方向乙方转让的上述安置用地增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乙方支付除上述安置用地转让款外的款项或者以上上述理由不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安置用地的过户变更手续,否则,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赔偿;2、若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私自将上述安置地出卖给第三人,甲方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定金,还应向乙方每日支付已付款万之二点一的利息;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其原因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若日后因违约方的原因引起诉讼,由此产生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聘请律师的代理费等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十、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