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对驻外招商分局工作的领Р导,组织部门要对驻外招商的干部重点培养,各派出单位要Р为驻外招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关系,?从工作和生活上多关Р心,经常过问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并帮助解决遇到的各Р种困难和问题。Р第十一条?每个驻外招商分局年基本工作经费?10 万Р元,县财政设立专户,由各分局列出用款计划,经招商办审Р核报批后,分批拨付到位。确需增加工作经费的,由招商分Р局列出工作计划,招商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Р第六章?考核与奖惩Р-4-Р第十二条?按照培养锻炼干部、注重实效、动态考核、Р阶段督查、强化激励、奖惩分明的考核原则,由县招商办对Р驻外招商分局进行日常与实绩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考核每月Р向县招商办报送的信息情况、?招商日志书写情况和在岗情况Р等;实绩考核主要考核招商引资成果,县招商办要将考核结Р果上报县委组织部。 对工作表现好、 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Р的驻外招商分局所在部门和人员,?县委、 县政府将给予通报Р表彰, 并在经济上对招商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考核成绩突出Р的个人且符合任用条件的,?依照组织程序, 优先推荐提拔重Р用,各单位在年度考核上对驻外招商人员应评定为优秀公务Р员等次。Р第十三条?各驻外招商分局在驻外招商结束后要及时Р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县招商办提交Р工作总结, 由招商办做出评语后, 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Р并反馈给原单位。Р第十四条?对在驻外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不Р力、服务不到位,或在驻点城市损害?XX 形象、造成不良影Р响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Р分。Р第七章?附?则Р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Р-5-Р解释。Р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Р主题词:驻外 招商?管理办法?通知Р中共 XX县委办公室?2012?年?月?日印发Р共印 180 份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