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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告法行业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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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语,同时含有“中考承诺班”“承诺考上前三/前八(杭二、学军杭高)”等内容,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Р对此,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处罚。Р案例三:浙江速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构数据的网络虚假广告案Р解读:当事人在某品牌官方旗舰店页面发布的广告,含有“专注口腔护理66年”“送孩子一个无蛀牙的欢乐童年”“快速洁净,5600次/分钟转速”等内容,但其中数据未标明出处,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以证实,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按照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罚款人民币9.7万元的处罚。Р案例四: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户外违法房地产广告案Р解读:当事人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户外广告牌上宣传“顶级豪装”“即买即涨”“某某学校本部九年双学区即买即享”等广告用语。当事人发布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50万元。Р案例五:江苏优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Р解读:当事人江苏优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制作和发布的“2017暑假初一衔接课程简介及报名指南”和“告家长书——2017暑假初三网络课程简介及报名指南”以及“2017暑假初三网络课程简介及报名指南”配套数学讲义和英语讲义中均宣传“网络课程特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名师、中考命题教师编写和制作了视频学习课程”等内容。当事人发布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0.68万元。Р总结:企业在建设网站、宣传企业、品牌和产品时,一定要多加注意,不要触及广告法限制词汇及内容,以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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