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Р将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营造“参军光荣”的社会氛围。从小Р学、中学直到大学,都应该设立国防教育专门课程,并将学生的国防Р知识水平与升学就业挂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应增加国防教育Р内容,使国防观念进入决策层,让各级领导在抓经济的同时,不忘搞Р好国防建设。新闻、出版和文化宣传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国防教育,Р让社会都认识、了解、关心国防建设。县市乡镇应该设立专门机构,Р分管和负责指定国防教育计划、?教材,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教育效果,Р使国防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将征兵工作纳入法制建Р设轨道,切实把依法征兵落到实处。首先要有法,按照《兵役法》和Р《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地方兵役法规。Р其次,要依法对拒绝参加兵役登记、拒不应征入伍、阻止子女为国家Р尽义务的实施处罚,以保证征兵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三是Р要将征兵工作转变为全年性任务,?不断改革方式方法。 要改变突击性、Р季节性的工作方法,转变为全年性工作,年初就要进行动员、开展兵Р役登记,早做工作,早打基础,将适龄青年牢牢抓在手中,实行跟踪Р管理。要调整征兵机构,吸收政策观念强、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Р同志参加征兵。要注重发挥征兵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不间断地对基层Р进行检查督导。要强化保障措施,依法保障征兵经费足额划拨,保证Р征兵工作的需要。四是要注重提高现役军人的物质待遇,切实以优惠Р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考虑出台优抚安置等一系列新的政策,Р提高现役军人的物质待遇,进一步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Р保卫祖国尽义务,当然不能实行商品交换的原则,但从经济学的观点Р来看,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社会里,一个人的行为长期与物质利益Р相脱节,其积极性、进取心肯定难以长久维持。因此,对依法履行兵Р役义务的军人相应提高其物质待遇,这样做不但有利于稳定军心,而Р且还有利于促进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