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校内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野三关镇青龙桥小学Р校内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Р组长:张海波Р副组长:杨祖勋、余家刚Р组员:班主任、邓中学、张德龙、喻宏斌Р职责:Р1、及时救治。学生在校内发生伤害事故后,领导小组首先是尽快送学生入院,救助受伤害学生,发生特别严重的伤害事故,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Р2、联系家长或者监护人。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简要告诉学生伤情,并通知家长到校或到医院。学生送医院救治的费用为避免延误救治时间,学校要及时暂时垫付。Р3、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协调的主要成员。Р第一、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先通过班主任,让当事人(包括受伤害学生及事故相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协商解决,形成各方面最认同的解决办法,加以处理。Р第二、若当事人(包括受伤害学生及事故相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班主任协商不能解决的,学生伤害事故领导小组进入调解程序。Р第三、协调、调解均不能解决,或不愿协调、调解,由对方直接进行诉讼。学校应诉,聘请律师,领导小组开会商量,杨祖勋老师全权负责。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