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到露台、平台的有上盖有柱支撑的过渡空间的建筑物),称为有柱走廊,简称柱廊。(东莞市俗称的“阴台”)。Р2.3.19 回廊Р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Р2.3.20 架空通廊Р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以两端房屋为支撑,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道。Р问题:如上图中间部位架空通廊,顶盖在上一层,首层部位如何定义?如何计算面积?Р2.3.21 连廊Р位于地面一层的两建筑物之间的有盖通廊叫连廊Р2.3.22 门斗Р在建筑物或房间出入口处设置支撑顶盖为实体墙的一个必经的小间,起分隔、挡风、防寒、避光、隔音等缓冲作用。设置在房间外面的称外门斗;设置在房间内部的称内门斗。外门斗层高大于等于2.20米计算建筑面积。(一般设置在底层)Р2.3.23 门廊Р位于建筑物出入口处的由上方建筑形成的有顶盖、有廊台、且有支柱支撑顶盖的的开放式建筑空间。Р2.3.24 雨篷Р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用于挡雨、遮阳的板或篷。Р2.3.25 阳台Р建筑中突出于外墙面或凹于外墙以内的平台,一般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是室内外的过渡空间,供使用者晾晒衣物、休息及其它室外活动之用。根据其围护情况分为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Р2.3.26 露台Р与建筑衔接供人们活动的无顶盖室外平台,在二层或二层以上建筑利用下层的屋顶作为上层的户外活动的无顶盖平台也视为露台。Р2.3.27 凸窗(飘窗)Р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有窗台的突出外墙的窗。Р2.3.28 落地窗Р窗框与地板直接相连的窗。Р2.3.29 围护结构Р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Р2.3.30 围护性幕墙Р直接作为建筑物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Р2.3.31 装饰性幕墙Р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Р2.3.32 眺望间Р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