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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核表(原本)以及考核结果记录表,由部长保管。评价人员考核表(原本)的保管期,从制表之日起,保存1年。Р第二十条考核结果的沟通Р(一)季度考核:部长应就员工季度考核情况与评价人员进行面谈和沟通,帮助评价人员分析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工作项目未完成的原因及改进的办法与计划。Р(二)年度考核:部门负责人就员工年度考核情况与员工进行面谈和沟通,帮助员工分析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Р第二十一条考评结果的处理Р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经复核后的季度及年度考核总成绩及其排名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和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经决议后,可实施如下处理:Р(一)项目考核分数与工资及项目提成奖励挂钩。Р项目考核总分值低于60分的,扣除被考核人员当月工资100元。不得参与部门奖励。Р单个报告质量出现否决项,经各级审核,报告修改后最终通过评审的,扣除被考核人员项目奖励的40%,用于各级审核人员的奖励费用。Р单个报告质量一级审核考核分值低于一般分值30分的,经各级审核,报告最终通过评审的,扣除被考核人员项目奖励的20%,用于审核人员的奖励费用。Р经过公司各级审核后,报告质量仍达不到良好分值40分的,扣除各级审核人当月工资100元。Р报告各级审核人员对报告质量考核评分不真实,存在包庇情况,扣除报告审核人当月工资100元。Р(二)年度考核总成绩排名后三名者,无资格参加公司年度先进的竞选。Р(三)对于考核分值低于70分的部长,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公司提出更换部长的建议。Р八、考核结果的申诉Р第二十二条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负责人申诉。部门负责人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申诉作出反馈。Р第二十三条员工如仍然有异议,可通过公司正当的沟通渠道,向公司总经理申诉。Р九、附则Р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为试行,在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Р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Р第二十六条本考核办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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