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Р2、法律法规培训制Р对参与评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摸底考查,组织评审人员审前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评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Р3、项目评审例会制Р开展审前调查结果分析会、初审情况汇总会、审查期间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全部情况,控制评审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Р4、重要事项汇报制Р要求参与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及处理建议、自身难以处理的事项及时向上一级评审人员汇报并接受指示,以便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Р5、评审复查稽核制Р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Р6、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Р专业负责人对业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部分评审结果进行复查,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项目进行最终复查。Р四、应急处置预案Р首先,我公司为项目组配备后勤服务小组,以保证在项目组急需任何资源的情况下能及时提供,避免因客观原因妨碍造价咨询工作的进程。项目组所有人员以及后勤服务小组成员均做到24小时开机,并留有2个以上的固定电话号码,自接到电话半小时内到达委托方指定的地点,以防止项目进程中出现紧急事件而没有人及时处理的现象发生。Р其次,我公司为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顺利实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做出有效的处理方案,专门为项目小组成员配备两辆汽车以及笔记本两台,以便能在委托方要求或者现场出现紧急事件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赶至现场,有效地解决各种问题。Р第三,我公司建立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处理制度:Р(1)评审人员对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逐级书面上报。Р(2)上一级业务人员应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告知报告人员自理措施与方法。Р(3)对重大问题以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上报,做到当日发现,当日上报,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讯保持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