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保护不彻底的情况,女性的受教育权被轻易剥夺Р③性骚扰的相关规定:过度普遍,以及语言上的性骚扰是难以取证和受到重视的。Р④家庭暴力:虽然有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但是存在取证难、管辖范围难度高的障碍、传统观念的影响,比如夫妻哪有不吵架这种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Р⑤生育权(受到家庭力量的干预)生育的自由权Р产假(公司歧视女职工,如果没结婚的就不要)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勒令所有新进未婚育女职员,一定要必上交一份“承诺书”,内容是承诺本人自进入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当日起计算,聘期的三、五年内,非特殊情况下不能休产假。Р男子的陪产假,减轻抚养孩子的压力,同时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制度跨越。Р同时也可以考虑政府对妇女存在率到达一定标准后给予政策上的倾斜。Р⑥给予女性隐私权保护的倾斜的立法。比如是扫黄打非的案件中,对女性隐私的保护,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不一定都是女性的错误,男性同样的也是有过错的,但是社会道德对女性隐私的剥夺。Р⑦男女平等在落后地区的落实(丁璇:女德,女孩子就要什么样什么样,虽然是道德上的约束,但是这就侵犯了女性的权利),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土生土长的本村女儿,只要领取了结婚证书,往往就被推定与本村没有了权利义务关系,不再享有本村的村民待遇。这种推定当然不符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但这种情况就是中国农村的真实存在。Р宅基地问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按农村正式户口为准)可以立户,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一户一百平方米:①年龄为二十二虚岁以上的儿子(市政府批准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年龄为十九虚岁以上);②无儿子只有女儿的户,其中一个女儿年龄为二十一虚岁以上的(市政府批准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年龄为十九虚岁以上);③现役义务兵;④男到女方落户,且男方原籍无住房的农户。Р12、民情民意与司法判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