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租用“黑车”、“私车”、“三无车”、“事故车”等问题车辆。Р3、车辆要求证、照、牌齐全有效,按规定办理了保险,干净整洁,车况良好。Р4、驾驶员年龄应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原则上20-60周岁之间),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Р二、租用车辆的条件和程序Р1、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的公务活动用车,方可租用车辆。纸坊城区内工作、会议不得安排公务用车。Р2、校办根据租车用途及人数确定车型和数量,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超标准用车。Р3、校办负责签发《派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指定专人联系车辆租赁公司或“公车平台”,安排租车事宜。Р4、对长期合作且信用良好的车辆租赁公司应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校办各一份,同时报财务备案一份。Р三、车辆租用工作人员职责Р1、联系车辆租赁公司,确定用车规格、时间、地点等各项信息并及时告知用车部门或带车人,不得发生“误车”现象。Р2、协调司机与带车人的联系和沟通,保证用车顺利。Р3、用车结束后,督促租赁公司按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票据和办理相应手续。Р四、公务用车带车人职责Р1、做好与司机的联系和沟通,检查车辆及司机的相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保险凭证等。Р2、行车过程中,提醒司机保持车速、车距,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做好车辆使用期间的安全工作。Р3、每次上、下车后,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漏人掉人”。Р4、车辆使用结束后,检查乘车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并及时告知校办管理人员。Р五、租车费用标准及结算Р1、租车标准:参照“公车平台”计费标准,不得超过“公车平台”计费标准。Р2、租用费结算:实行一事一结算,协议单位可定期结算。结算租车费用时,租赁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凭校办出据的《用车审批表》,同时带车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核销支付手续。Р六、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末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