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企业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3 )、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企业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企业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企业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集中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 )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2 )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企业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3 )、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印章保管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5 )、企业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企业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 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企业公司盖章。(6)、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7)、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 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企业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