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等问题。因此,要加紧对反垄断法规的研究,结合 WTO 条款,尽快制定《反垄断法》《、电信法》《、航空法》《、煤气法》《、自来水法》,修订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力法》、《铁路法》, 并根据不同领域,分别设立具有法律地位的专门政府管制机构,使之具有明确、统一、权威的执法权。Р?Р31 加快培育民间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等社团组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Р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但政府并不直接掌握管制资源的权利,而是通过游戏规则约束微观经济主体遵守和执行规范标准。在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背景下,为避免出现运行机制的“真空”,要大力发展民间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裁判、协调功能,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相关行业可成立专门消费组织,通过拍卖投标、公众听证等制度,提高政府反垄断的社会监督力量,努力维护反垄断的有效性,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Р参考文献:Р11 杨公朴、夏大慰《: 现代产业经济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Р21 陈秀山:《现代竞争理论与竞争政策》, 北京, 商务印书馆,Р1997 。Р31 高峰《: 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垄断》,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Р1996 。Р41 王俊豪《: 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Р51 戚聿东《: 论中国的垄断管制与反垄断立法》,载《经济评论》,Р2001 (1) 。Р61 宋则《: 反垄断理论研究》,载《经济学家》,2001 (1) 。Р71 张克中《: 政府失灵、规制与我国反垄断》,载《上海经济研究》,Р2002 (1) 。Р81 课题组《: 我国民航运输业改革与重组的思路研究》,载《管理Р世界》,2000 (4) 。Р91 王洪《: 评议铁路网运分离的改革》,载《改革》,2001 (3) 。Р(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上海?200080)Р(责任编辑:N)Р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