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不能不从一种欧洲的视角去看待他者。”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自己熟悉的一切去解读另一种文化,一般来说,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去认识这个世界。他原有的“视域”决定了他的“不见”和“洞见”,决定了他对另一种文化如何选择,如何切割,然后又决定了他如何解释。(乐黛云:《重读杨周翰先生的“欧洲中心主义”》,《中国比较文学》,1999,3) 文化相对主义是这样一种道德理论,即一切价值均与它们处于其中的文化相关。反过来说,没有普遍价值。没有超越一切文化的价值,也没有人类借以判断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抑或什么是好的,什么又是坏的这样的普遍价值。这一立场所带来的一个后果是要判断一种文化什么方面是好的,什么又是坏的,无法从该文化的外部来作出。判断一种特定的做法或者行为是否与一种文化的价值观相一致,这是能够做到的事情,而判断那些价值观本身是好是坏,就做不到了。(RichardF.VonDohlen.CultureWarandEthicalTheory.UniversityPressofAmerica,Inc.,1997,p.19) 分析:对于“欧洲中心主义”,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不能认同;因为任何文化的意义与价值都只能是相对的,任何一种文化不可能永远处于中心,也不可能永远只处于边缘。西方学者对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的认识不可避免地会以自我为中心,因为他们只能根据自己的传统与眼光来看待他者;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看法往往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他们的立场限制了对于真理的探索。冯多伦的文化相对主义理论的提出,能够更好的解释欧洲中心主义的局限性;世界上许多文化都不具有绝对的普遍价值,这种价值往往也不能从一种文化本身来进行判断。因此,“欧洲中心主义”或“西方中心主义”,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不能认同;文化相对主义是对某族中心主义的一种超越,代表比较文学发展的一个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