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一) 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如有风险和纠纷,应说明对本次发行的影响。(二) 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如有, 应说明对本次发行的影响。(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四)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有效。第三十一条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一) 发行人设立至今有无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 如有, 应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二) 发行人是否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如拟进行, 应说明其方式和法律依据, 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及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三十二条发行人的税务(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发行人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二)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 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第三十三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一)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权部门是否出具意见。(二) 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第三十四条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一) 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哪些项目, 是否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授权。如需要,应说明是否已经得到批准或授权。(二) 若上述项目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 应说明是否已依法订立相关的合同,这些项目是否会导致同业竞争。(三)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有)。第三十五条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