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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实施GSP情况的内审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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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 )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4.我药房销售拆零药品符合如下要求:(1) 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2 )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3 )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4 )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5 )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6 )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5. 严格按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我药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开展药品广告宣传活动, 无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 7. 非我药房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 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我药房严格执行在售出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第八部分售后管理 1. 根据法规要求,我药房售出的药品,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一经售出, 不得退换;在营业场所张贴有相关标识。 2.我药房在公布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电话号码: 12331 ), 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3.我药房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按照药房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开展药品追回、协助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工作。通过内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整改完善,对照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药房已达到了 GSP 质量体系要求。特此报告,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 市** 大药房*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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